厄斯德拉上

1 2 3 4 5 6 7 8 9 10

0:00
0:00

第六章

達理阿王遂下令,徹查在巴比倫貯藏寶物的檔案室。
2 在厄克巴塔納,即在瑪待省的王堡內,發現了一宗案卷,上邊這樣的記載: 「備忘錄:
3 居魯士王元年,居魯士王曾為耶路撒冷天主的殿宇,頒發上諭:殿宇應予重建,為在那裡舉行祭獻,奉獻火祭;殿應高六十肘,寬六十肘,
4 三層用方石,一層用木料修建;所有費用概出自王室。
5 此外,凡拿步高王取自耶路撒冷殿宇,而運到巴比倫的,天主殿宇的那些金銀器皿,都應歸還,送回耶路撒冷的殿宇內,各放在原處,安置在天主的殿宇內。
6 河西州長塔特乃舍達波則,乃以及你們河西的同僚官員,應退出那地,
7 不可干涉天主殿宇的工程,任憑猶太人的總督和猶太人的長老,在原處重建天主的殿宇。
8 此外,我且頒下此旨,諭令你們為協助猶太人的長老,修建天主的殿應行的事:由河西收入王室的賦稅,給那些人撥出充分的經費,不得有誤!
9 他們向上天大王,獻全燔祭所需要是牛犢、公綿羊和羔羊,以及面、鹽、酒和油,應按耶路撒冷的司祭所指定的,每天供應,不得有誤!
10 好使他們向上天的大王,奉獻馨香祭,為君王和王孫的長壽祈禱。
11 我今頒下此令:凡有敢刪改此令者,應把他屋內的樑木拆出,堅起來,把他懸在上面;令他的房屋從此成為糞堆。
12 凡有敢伸手刪改此令,對耶路撒冷的天主殿宇,敢於破壞的王侯和人民,願那使己名住在那裡的天主將他毀滅!我達理阿頒發此令,應悉依照遵行! 」
13 於是河西長塔特乃,舍達波則和他們的同僚,全照達理阿王所頒布的,一一遵行。
14 猶太人的長老遂繼續修建,因著先知哈蓋,和依多的兒子匝加利亞的鼓勵,進行的很是順利;如此他們遵照以色列天主的旨意,並按照波斯王居魯士和達理阿的諭令,完成了建殿的工程。
15 聖殿完工的日期,是在達理阿王在位第六年,「阿達爾」月初三日。
16 以色列子民、司祭、肋未人和其餘由充軍歸來的人,興高彩烈,為天主的殿舉行了奉獻禮。
17 天主聖殿的奉獻禮,奉獻了牛犢一百頭,公綿羊二百隻,羔羊四百隻;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數目,奉獻了十二隻公山羊,為贖以色列叵的罪。
18 他們又派定了司祭,按照他們的編制,肋未人,按照他們的班次,在耶路撒冷值班奉侍天主,全照梅瑟書上所記載的。
19 由充軍歸來的子民,於正月十四日,舉行了逾越節。
20 肋未人全都聖潔了自己,他們既已聖潔了,就為所有充軍歸來的人,並為他們的兄弟司祭和自己,宰殺了逾越節羔羊。
21 凡由充軍歸來的以色列子民,並所有戒絕當地民族不潔的人,為尋求上主以色列的天主,都吃了逾越節羔羊。
22 七天之久,歡樂地舉行了無酵節,因為上主使亞述王的心傾向他們,協助了他們修建以色列天主的聖殿,都非常歡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