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籍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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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

那時若瑟後裔的家族中,有默納協的子孫,瑪基爾的兒子基肋阿得子孫的家族首領,來到梅瑟和以色列子民各家族的首領前說: 3
2 「上主吩咐我主,以抽籤來分給以色列子民土地為產業,我主又領了上主的命,將我們兄弟責羅斐哈得的產業,分給他的女兒們。 3
3 現在,如果她們嫁給了以色列子民另一支派的人,她們的產業就脫離了我們祖先的產業,而加在所嫁給的那一支派的產業上:這樣,我們抽籤分得的產業就減少了。 3
4 甚至一到以色列子民的喜年,她們的產業仍舊加在所嫁的那一支派的產業內,我們祖先支派的產業就少了她們那一份」。 3
5 梅瑟依上主的指示訓令以色列子民說:「若瑟子孫支派說的有理。 3
6 上主對於責羅斐哈得的女兒們這樣吩咐說:她們可任意嫁給自己所喜愛的人,但只應嫁給屬於自己祖先支派的人。 3
7 以色列子民的產業不可由一支派轉移至另一支派,因為以色列子民每人應固守自己祖先支派的產業。 3
8 以色列子民支派中,凡繼承產業的子女,應嫁給她祖先支派的人為妻,好使每個以色列子民能固守祖先的產業。 3
9 這樣產業就不會由一支派轉移至另一支派,因為以色列子民各支派應固守自己的產業」。 3
10 上主怎樣吩咐了梅瑟,責羅斐哈得的女兒們就怎樣做了。 3
11 責羅斐哈得的女兒:瑪赫拉、提爾匝、曷革拉、米耳加和諾阿,都嫁給了自己叔伯的兒子們, 3
12 即嫁給了若瑟的兒子默納協子孫家族的人:如此她們的產業仍保留在她們祖先家族的支派內。 3
13 這是上主在耶利哥對面,約旦河邊,摩阿布曠野內,藉梅瑟向以色列子民所頒布的誡命和規則。